爱心不分大小,支持就是力量!感谢每一位捐赠者的爱心善款,我们将为您奉上公益性专用收据,为使您更加明确您捐赠的去向,请您用几分钟阅读以下说明,如您有任何问题,请与我们联系:0571-85064068,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也欢迎您监督我们的工作,提出意见建议。
一、请在汇款备注中说明汇款用途
1. 指定捐赠项目:适用于任何金额。
您的善款将用于汇款备注中指定的项目。
2. 如未说明:适用于任何金额。
如您并未对捐赠做任何说明也未能与我们联系,您的善款将可能用于以下项目:援助行动(运动员、大学生)、促进计划,如有任何问题,请及时与基金会联系。
二、关于开具及快递公益性捐赠专用票据的说明
不管金额多少,基金会都将按照到帐实际金额开具公益性捐赠税前抵扣发票。发票抬头将开具汇款账户名,如有特殊要求,请来电告知:0571-85064068。
考虑到快递成本,我们建议:
1. 个人捐赠在1000元、机构捐赠在5000元以上者,将发票快递给捐赠方;
2. 个人捐赠在1000元、机构捐赠在5000元以下者,建议在杭州地区的捐赠人到基金会自取;
3. 外地捐赠者,基金会将平邮捐赠发票给捐赠人;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民政部《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60号)、《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问题的补充通 知》(财税〔2010〕45号),以及省财政厅、省国税局、省地税局、省民政厅《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民政部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问题的通知》(浙财税政字〔2009〕7号)等有关规定,陈伯滔体育基金会依法获得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
陈伯滔体育基金会开具的捐赠票据具备公益性捐赠税前抵扣资格,全国通用。
1.企业捐赠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九条规定,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年度利润总额是指企业依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计算的年度会计利润。纳税人在计算公益性捐赠扣除额时,对超过会计利润12%部分的部分,不得扣除,也不能向以后年度结转。
2.个人捐赠
个人将其所得通过中国境内的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向教育和其他社会公益事业进行抗震救灾和公益捐赠的,当月应纳税所得额 30%部分,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目前最常接触的个人所得额是工资薪金所得,这里的工资薪金的应纳税所得额是工资薪金所得减去免征额后的余额。捐赠票据原则上当月抵扣,只能一次抵扣,超过抵扣额度的,不能递延到下月。
中国建设银行杭州天水支行 33001616335053006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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